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作者:徐晶来源:总务处发布时间:2015-10-31浏览次数:182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的要求,在认真做好学院食品进货、加工、消毒、留样等工作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防止食物引起的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院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总务(后勤)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食品安全及群体性食物中毒处置,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及食物中毒处置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侯长城
副组长:辛成富
组  员:张鲁玉、董贻顺、殷广胜、王强、李金强、尚丽、侯家华、潘恒清、韩孟彬 、赵异民
具体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预案
本着为全院师生员工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院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于1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以最快速度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并及时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事态发展的详细情况。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院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学院电话:白天:6959069、2182658
        夜间:当日学院值班表排班人员电话
急救中心: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