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校产实物清查的通知

作者:来源:总务处发布时间:2020-10-12浏览次数:308

各系、各部门:

根据《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资产管理规定》,2020下半年对学院校产实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校产实物清查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院财产、物质的安全完整和真实可靠,有利于巩固校产管理,达到摸清“家底”、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学院成立实物清查及清查审核小组,宋民华任组长,张雪峰为副组长,李静、李玉生、伊宁及各系、各部门校产管理人员为成员。

二、清查办法

1.采用实地盘点法进行校产清查,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清查人员要据实登记物品名称、数量及编号。各班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各系资产管理员详细登记出各班班级的多媒体设备、课桌、课凳、课椅的数量及编号。校产保管人员负责统计清查本部门校产数量,对于部门校产使用情况、损坏、丢失等情况如实进行登记,上报学院进行处理。

2.清查人员认真做好清查、登记,配合保管人员将清查数据逐一汇制在电子盘点表上,做到表、物相符。由部门负责人、校产清查人员及各系各部门保管员签字认可后以电子表格及书面盘点表(各一份)报学院总务处。

3.2016-2019年新购入物品,各系各部门根据资产软件入账提交一份清查数据,由部分负责人及保管员签字后报总务处一份。

4.各系需要报废物品需单独统计校产数量、价格、购置年限

(总务处提供)写明报废原因提交学院进行审批。

5.清查时间为20201012日—1225日,请各系、各部门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查,超期不配合学院进行清查,物品将视为丢失,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6.清查审核小组清查结果进行监督、审核、堵塞漏洞,严格程序,审核时间为:2020.12.28-12.31日。

三、清查结果处理

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系或部门出现物品损坏、丢失等现象,由总务处组织学院财务处、教务处等部门进行物品鉴定。对于自然损坏物品按照学院校产管理规定上报财务处进行报废处理;人为损坏物品由保管员落实损坏物品原因,按照物品残值进行赔偿;丢失物品由使用管理部门说明原因,落实责任人,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学院进行处理。

各系、各部门认真做好配合,确保此次清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总 务 处

20201010

 

附件:

清查人员分组情况

    1、教务处:李静、李玉生(1012-13日)

    2、基础部:王肃国、吴恒国、李静(101415日)

3、宣传处:毕妍兴、李静(1016日)

4、科研所:张燕、李静(1019日)

5、工会:胡琳、李静(1020日)

6、纪委:王淑娴、李静(1021日)

7、财务处:伊宁、李静(1022日)

8、培训处:华玉芬、李静(1023-26日)

9、招生办公室:李静(招办)、李静(1027日)

10、人事处:韩兵、李静(1028日)

    11、保卫处:梁传印、李静(1029-30日)

12、信息中心:张励、李静(112-3日)

13、学工处团委:刘帅、梁淑娟、李静(114-5日)

14、机关党委:章寅晔、李静11.6日上午)

15、校企合作办公室:周健(11.6日下午)

16、办公室:孙丽国、李静(11910日)

    17、总务处:薛思亮、张广慧、李静

    11111113日)

 18、服装工程与管理系:严龙、李静、李玉生

11161120日)

19、国际贸易系:姜莎、李静、李玉生

11231127日)

20、财经系:李瑞雪、李静、李玉生

1130124日)

21、艺术表演系:靳文平、王梦喆、李静、李玉生

     1271211日)

22、艺术设计系:刘磊、李静、李玉生

12141218日)

    23、信息工程系:刘勇、李静、李玉生